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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团体在市场中如何生存

2000-04-20 来源:光明日报 陈向红 刘中军 我有话说

目前我国有专业文艺团体近3000个,民间职业团体5000多个。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调整,文艺团体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探索并建立了一些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内部活力有所增强,创作出一批效益好、受欢迎的优秀文艺作品。但是,从总体上看,文艺团体的发展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甚至存在着一些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特别是在经费的投入产出、人员的循环流动、产品的市场效应、资源的配置利用等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差甚远,文艺团体之间没有真正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艺术人员也没有真正做到竞争上岗,艺术产品还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调节,这一切都还严重制约着文艺团体的生存和发展。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我们认为文艺团体应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改进。

文艺团体成为独立经营的实体

文化艺术团体建立完整、科学、高效的现代管理制度,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文艺团体拥有包含国有资产在内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真正的法人实体;二是文艺团体形成多种形式的管理模式,但都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三是按照市场需求组织艺术生产,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的。

文艺团体成为真正的经营实体,一直是文艺团体改革的目标之一,虽有许多措施和办法出台,但均没有达到根本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大部分事业单位成为市场中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是必然趋势。为此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办法,才能促进和实现这个目标。实行分类管理可能是一个好办法。具体来说,对营利性团体的管理,应同其它行业营业性公司的管理一样,根据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经注册登记后,照章纳税、合法经营、利润自行分配,如歌舞厅、业余演出团体、文化艺术公司等便属于此类,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对这类文艺团体的职责是监督这些团体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

对非营利性文艺团体,则应有不同的管理规则和待遇,包括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可以享受政府补贴;可以享受社会和个人资助,纳税单位和个人给非营利性公司的捐款可以抵减一定的税款;可以享受政府制定的其他优惠政策,如广告费用的减免、铁路运输的优惠价等。

在市场经济中,营利性团体和非营利性团体都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法人,在行政关系上不再隶属于政府管理部门、彻底打破政府和文化艺术团体之间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艺术从业人员成为自由职业者

人浮于事、人员老化、流通不畅,是文艺界的大弊,也是一个难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对这个问题予以彻底的冲击。从艺术生产的实践看,艺术生产的劳动结构优化组合的特点要求文艺人员必须频繁流动,特别是一些著名的艺术家,决不能再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固定在一个单位,造成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目前,全国艺术人才的流动仍然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分流人员还不能完全社会化,大部分分流人员只能在本系统内待业;另一方面,由于艺术人员与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使人员流动出现很大的阻力和困难。目前艺术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方法,从而阻碍和影响了艺术人才的流动。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必须全面实施以双向选择为基本特征的聘用制,实行艺术人才的自由流动,这是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上的必然反映。而这种人才的自由流动,又要求艺术人员的身份必须是自由职业者。艺术人员成为自由职业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持有艺术专业的上岗资格证书;必须参加社会待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行为能力;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任何的行政关系,是独立担负法律责任的责任人。

具备以上条件的艺术人员,可以自由选择艺术团体、剧组或艺术经纪人。一经建立这种契约关系,双方必须按照《合同法》、《劳动法》、《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职责和义务。艺术人员在合同期内,不能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定劳动性质的合同。当然,按照艺术规律,为保持整体艺术水平和质量,有的艺术团体必须实行相对稳定的“班底制”,如合唱演员、交响乐队演员等应保持稳定,签约的期限可能相对较长,而主要艺术家和尖子人才的流动就会相对频繁。

艺术生产方式实行产业化运作

艺术生产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创作出优秀艺术品,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艺术生产依然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因此,艺术生产必须实行产业化运作方式,才能使艺术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从而促进艺术生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大的发展。

艺术生产实行产业化运作方式,首先要进行科学的市场预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艺术生产主要依靠行政指令,不单从市场需求和观众的需要出发。而市场经济体制下,艺术生产在开发项目、生产产品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盲目生产只能造成损失。因此,艺术生产运作实行产业化的第一个关键步骤就是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要从艺术品种特性、作品风格、市场行情、观众层次和主要对象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慎重立项。

其次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艺术产品的成本核算是艺术产业化运作方式的主要内容。艺术生产的成本与物质生产的成本有相同之处,如固定成本的损耗、可变成本的变动等。但艺术生产的成本有其特殊的计算内容,特别是劳动力成本的核算相对抽象,因为艺术生产主要是“人”的自身劳动,艺术创作和欣赏每一次都要采取现场的动态的形式,这使它对于市场有更大的依赖性。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艺术生产不计成本,完全由国家实报实销,其价格与价值常常相背离;艺术不是作为商品提供给观众,而是作为思想教育的内容提供给大众,不能形成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艺术生产必须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注重经济成本的核算,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双效益。

此外,增加艺术生产的科技含量也是今后的努力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艺术的科技含量也应不断提高。如今舞台艺术现代科技的运用已比较普遍,灯光、音响、舞美、剧场设施等,日新月异,不断发展,对于渲染艺术气氛、调动观众情绪,起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当然,目前我国的艺术科技含量普遍还低,与国外先进水平有很大差距,这方面的艺术管理还存在着许多空白,应不断加大艺术科技的含量。

艺术产业化运作,是艺术生产的必由之路。但并不是什么事业都能走产业化道路,如博物馆、图书馆,甚至表演艺术中的某些艺术门类如京剧、昆剧、交响乐、芭蕾舞等,应该列入公益性文化艺术,或是属于非赢利性艺术门类,需要国家扶持和保护。

(本文作者工作单位均为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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